新华网深圳6月7日电(记者乌梦达)6日,深圳市正式实施在主要市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政策。记者6日在深圳部分规定的禁行区域并未发现行驶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5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区域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通告》,从6月6日到12月5日,深圳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宝安等主要市区。
交警部门表示,7月1日前交警部门发现违规行驶的电动车将以劝告为主,7月1日将正式开始处罚,对违规骑行者将罚款200元,如拒缴罚款将暂扣车辆。
此前,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与电动车有关的交通事故较多,影响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是禁行电动车的主要原因。据统计,2010年深圳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268宗,造成64人死亡。
有分析认为,由于电动自行车是目前快递公司在终端配送中使用的主要交通工具,限制电动车行驶将大幅提高深圳快递企业和部分自建物流的电子商务企业的运营成本。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50多万台。